来源:余干公安
针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
余干警方一直在行动
再次警醒广大市民朋友们
不要以身试法
切勿心存侥幸
身边人以案示警 切勿掉入“两卡”陷阱
(部分案例)
NO.1
柳林村潘家小组潘某平,明知对方在实施网络赌博、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,为图财仍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用于帮助其转移赃款,并多次欺骗身边的朋友卖卡共计 4张,涉嫌转移赃款流水达 200余万元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潘某平等人的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,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NO.2
朱湾村朱湾小组村民朱某豪,因图财以按抽取佣金的方式,将自己的电话卡、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“跑分”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目前朱某豪因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,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已被余干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NO.3
云头村云头小组村民江某,在知晓其银行卡会用于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情况下,放任犯罪活动发生,多次到银行用取现的方式为他所谓的“好朋友”过账 9万元,江某对自己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供认不讳,目前,已被余干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
警方再次提示——
1.大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,绝对不能出售、转让、出租、分租和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、支付账户(微信、支付宝等)及手机卡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不构成犯罪的,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、支付账户所有业务,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,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。
2.如果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,仍出售银行卡、手机卡,为他人提供便利,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
3.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、电话卡、支付账户、对公账户,一旦丢失,请及时挂失、补办、更改密码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如已将个人银行卡、电话卡、支付账户、对公账户出租出售的,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知识普及小课堂
一、何为“两卡”手机卡卡在华为 ?
展开全文
“断卡”行动及“两卡”犯罪中的“两卡”是广义上的“两卡”,包括:手机卡、物联网卡等,个人银行卡、对公账户及结算卡、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
二、什么是“断卡”行动手机卡卡在华为 ?
2020年10月10日,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,决定自10月10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“断卡”行动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
三、“两卡”违法犯罪团伙包括哪些手机卡卡在华为 ?
(一)开卡团伙
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、银行卡的人员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
(二)带队团伙
在各类QQ群、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、银行卡信息,与开卡团伙交易,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、银行卡,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
(三)收卡团伙
发布信息招募(同城)带队团伙,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及银行卡后,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
(四)贩卡团伙
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,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、银行卡,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手机卡卡在华为 。
千万不要以身试法
除了自身的危害手机卡卡在华为 ,家人也会受到巨大影响!
一旦因违法犯罪留下不良记录
将影响本人及子女入伍、入党、升学
以及考录公务员、教师等国家公职岗位
可见手机卡卡在华为 ,法律责任难逃
不要做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
手机卡卡在华为 ,余干这三人被抓,切勿以身试法!" >
请再次转发提醒给自己身边的家人朋友
包括外出务工的家人朋友
千万不要因贪图小利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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